要充分利用“十四五”战略机遇期,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旅游领域的机制创新、模式创新、科技创新、业态创新、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。
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重申要“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”。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,坚持创新驱动成为全面塑造新发展优势的重要方式。
在旅游行业,正如西班牙政府文件中所指出的,“创新是一个贯穿旅游发展始终的命题,尽管有时不一定明确地表达在字面之上”。本世纪初,随着全球旅游竞争的加剧、新技术革命的推进、旅游产业模式的迭代、目的地生命周期的演化,创新受到国际机构、各国政府和旅游部门的高度重视。欧盟在旅游创新研究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,于政府、私人部门、旅游行业组织和大学、研究机构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机制;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多次召开“旅游的创新与增长”会议,并组织开展旅游创新调查研究;世界旅游组织定期颁布旅游创新奖;世界旅行与旅游理事会鼓励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创新实践。瑞士、芬兰、丹麦、挪威、德国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美国等国均将激发创新作为旅游战略和政策的首要目标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,各国更加迫切地需要通过创新来推动旅游业的复苏、振兴与可持续发展。
过去40余年间,我国旅游业成绩斐然,除2003、2020等个别年份外,其增速显著高于国民经济增速,也显著高于全球旅游的平均增速和世界各旅游发达国家增速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高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源、资本、土地、劳动力等的大规模投入和低成本使用。旅游产业运行效率不高、旅游企业经营绩效不佳、旅游供给无法充分满足需求,以及创新意识、创新氛围、创新生态、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较为欠缺等问题较为明显。在新发展阶段,如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,切实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,推动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成为重要议题。对此,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四个问题。
一是将创新置于旅游发展核心位置。要充分利用“十四五”战略机遇期,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旅游领域的机制创新、模式创新、科技创新、业态创新、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。一方面要通过创新提高传统生产要素的效率,另一方面要不断创造新的生产要素,形成新的要素组合,通过技术、制度、管理、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,引导创新要素和传统要素形成新组合,为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的内生动力。
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的关键作用。经济合作组织(ECO)一份名为《创新与旅游增长》的报告指出,“尽管有的经济学家会质疑政府鼓励创新的必要性和正当性,但我们必须认识到,对于旅游业这样一个综合性、关联性、外部性很强的产业来说,政府在促进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”即使是强调自由竞争的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,也高度重视政府在推动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对于我国而言,要研究制定国家旅游创新发展战略,明确旅游创新支持政策,建立国家级旅游创新平台和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,引导设立各类旅游创新孵化机制,完善创新网络,培养相关人才。
三是坚持制度和科技的双轮驱动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《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》一文中所指出的,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“双轮驱动”,以问题为导向,以需求为牵引,在实践载体、制度安排、政策保障、环境营造上下功夫,在创新主体、创新基础、创新资源、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。为此,要加快制定专门的旅游创新政策,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政策,鼓励旅游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。
同时,要充分利用5G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区块链、大数据中心、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全息技术等新基建、新技术,提升旅游领域的科技水平,把科技创新成果与旅游消费深度融合,拓展科技应用场景,推动科技在旅游领域的深度和广泛应用。
四是加强旅游创新研究体系建设。众所周知,没有斯坦福大学,就没有著名的硅谷。在位于伦敦、剑桥和牛津之间的“金三角”地区孕育了英国最先进的生物技术产业创新集群。大学、研究机构、智库等在推动创新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旅游创新研究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,一些基础性、关键性问题尚待探索,迫切需要引导相关力量加强旅游创新研究。
在微观层面上,需要关注:不同性质的旅游企业,其创新动力、机制、方式何在;如何评估其创新程度和创新效果;决定其创新成败的关键因素有哪些;与国外旅游企业相比,中国旅游企业创新需要关注哪些特殊问题等。
在中观层面上,需要关注:旅游产业组织和市场结构如何影响行业创新;创新在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如何扩散并实现协同;如何构建目的地创新体系等。
在宏观层面上,需要关注:如何理解旅游业创新与国家旅游竞争力的关系;如何衡量旅游创新对旅游增长和经济增长的贡献度;如何构建国家旅游创新系统等。
(作者单位: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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